第六章   扩声、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厂安装工程

   

 

一、本章定额包括扩声和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。

二、调音台种类表示程式:1+2/3/4

"1"为调音台输入路数;"2" 为立体声输入路数;"3"为编组输出路数;"4"为主输出路数。

三、有关布放定额按第一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定额执行。

四、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。

五、扩声全系统联调费,按相关分系统调试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仪表费的35%计取。

六、背景音乐全系统联调费,按相关分系统调试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仪表费的35%计取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一、扩声系统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"台"计算。

二、扩声系统设备试运行,以"系统"计算。

三、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"台"计算。

四、背景音乐系统联调、试运行,以"系统"计算。